听到迟安的问话,二女一愣,有了具体目标转移注意力,也不再悲戚,而是仔细思考迟安的问题。
“商人?”
栗芊率先答道。
天下什么人最有钱,肯定是做生意的人最有钱啊!
“错!”
迟安斩钉截铁地下了判决。
“啊?”
栗芊诧异,不知道自己的回答哪里有问题。
“俗话说无商不奸,那群成名的商人一个个都是人精。”
“身上的钱是多,但一个个都是属铁公鸡的,舍得花钱的没有几个!”
“因此,不能叫有钱!”
迟安缓缓说出自己的原因,让栗芊身旁正思索着的霍竹眼睛一亮。
“公子,那什么人最有钱啊?”
霍竹正想张口,却被没什么脑瓜子的栗芊再次抢先。
“啪!”
一个爆栗打在栗芊的头上,让其痛呼一声。
“笨蛋,最有钱的人自然是那些文人骚客!”
“他们光论财富或许不如那些富商巨贾,但论起花钱的魄力,”
“嘿嘿,那可是一百个商人也比不上的!”
迟安也不等霍竹了,直接宣布起答案来。
所谓一字千金,最早也是从这群文人身上出来的。
“他们视文章句读如珍宝,当碰见绝好的书法诗词时,对身上的财物便视之如弃履!”
“为了得到这些文字,他们身上不管有多少钱都会拿出来!”
“甚至你要价要少了都不行,人家还觉得你有辱斯文呢!”
说到这儿,迟安手中的茶水也凉了,他仰头一口饮尽。
“公子说的很有道理。”
“可是这跟我们搞钱有什么关系呢?”
一直没发话的霍竹说话了,一下子戳中了关键点。
“问得好!”
迟安突然起身,说道:“去拿笔墨来!”
二女疑惑不已,毕竟他们服侍公子这么多年,鲜少看到公子读书写字,虽然不解,但还是照做。
那群逃跑的仆人虽然不识字居多,但也知道书房重地,一些机密文书是活生生的催命符。
因此将军府上的文房四宝基本完好。
“哗啦~”
迟安展开洁白宣纸,然后将毛笔轻轻沾入霍竹准备好的墨砚中。
“世人笑我太疯癫,我笑他人看不穿。”
倒是没想到,有朝一日我居然也会靠诗词赚钱,不过曾听闻当今皇帝唯独喜好诗词,倒是正合我意。
未来,如果真到了和丞相扳手腕的地步,那他就只能借助当今皇帝的力量。
这也是他选择诗词的原因之一。
不光是只是为了赚钱。
“霍竹,你说公子什么时候会写字了?”
栗芊看着不远处正龙飞凤舞写着字的迟安,不由疑惑的问道。
“我也不清楚。”
霍竹摇了摇头。
二女怀揣着满心的疑惑,只能守在一旁。
“再过三天便是元宵灯会,届时会有围绕整个未央城的花魁词会。”
“嗯……那便先写这首词吧……”
想着,迟安便将手中毛笔刷下。
这首词在前世的龙国也算是能拔得头筹的那等存在。
流传千古,老少皆知。
如今被他拿来一展身手,打造谪仙诗人的身份是再好不过!
“呼,还行,书法功力没退步多少。”
迟安吹了吹洁白宣纸上的墨迹。
作为前世的高考文科状元虽说后面放弃升学,毅然决然进入部队,但对于毛笔书法,他自然也是极为擅长。
虽然不能作为书法大家,但远超一般人还是轻轻松松的。
“我家老头子战死沙场,这下大奉北部的残赵军队估计又会作乱。”
“而大奉的那群文官估计又可以狠狠地喝一阵兵血,劝皇帝不要出兵了……”
迟安再联想到当今天下大事,尤其是自己那只存在于记忆,素未谋面的老爹,一时间胸中悲怆,愤怒激荡。
“楚天千里清秋,水随天去秋无际。遥岑远目,献愁供恨,玉簪螺。落日楼头,断鸿声里,江南游子。把吴钩看了,栏杆拍遍,无人会,登临意。”
这首词乃是前世龙国古代大词人辛弃疾的作品。
当时南宋朝廷卑微懦弱,怯于迎战北边的金国,辛弃疾悲愤不已,便借助这首词发泄了出来。
用在此时的大奉,正好!
“而且大奉的各种典故和文字用法,跟前世的龙国古代差不多,也没有什么好挑错的……”
迟安心下大定,单凭这两首词,便可以傲视三天后的大奉词会了。
“不过还不够,既然是花魁词会,保险起见,再借用下柳兄的词吧……”
迟安口中的柳兄,自然是“十年一觉扬州梦,赢得青楼薄幸名”的柳三变,柳永大词人了。
这位大词人一生命运坎坷,官运不畅,但流转于青楼美色之间,却留下无数脍炙人口的诗词。
甚至相传其死后无钱葬身,还是众多青楼女子筹钱为其安葬!
可见其在青楼女子心中的地位。
“黄金榜上。偶失龙头望。明代暂遗贤,如何向。未遂风云便,争不恣狂荡。何须论得丧。才子词人,自是白衣卿相。”
写完,迟安便将毛笔放下,静待墨迹晾干。
而一旁的栗芊和霍竹作为迟安的随侍贴身丫鬟,见迟安停了手中动作。
不由凑上前来。
栗芊问道:“少爷,你写的什么啊,可以让奴婢看看吗?”
霍竹满脸期待的附和道:“公子,我也想看。”
谁料。
迟安微微一笑,只说了两个字,“秘密!”
二女失望无比。
“公子小气!”
“确实小气!”
“好啦好啦。”
迟安笑了笑,说道:“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。”
“对了,你们将这四份,分别交给未央城四大青楼的花魁!”
二人对视一眼。
栗芊疑惑问道:“公子,交给她们做什么?”
“咚!”
可回答她的确是又一击爆栗。
栗芊一脸委屈,说道:“公子,你又打我!”
“至于做什么你少管,到时候你知道了。”
说罢,迟安让霍竹从一旁的书柜中拿出四块鎏金墨锭。
这种墨锭乃是优中之优,每块都价值一百两银子。
这墨锭自然是交付给花魁,作其传唱的费用。
迟安有信心,不消花魁传唱两晚,整个未央城,乃至整个大奉,怕是都会疯狂传抄这几首词!
哪怕只有一半!
而届时,无数痴迷诗词的文人怕就得蹦出来,手里挥舞着银钞,哭着求后半首词了~
……
未央城。
花满楼。
“什么?有人花百两银子,就为了让我去唱诵他私下作的词?”
花魁詹云仙听到身后下人的报告,一时间来了兴趣。
“呵,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浪荡才子花钱找我诵诗。”
“可等我传唱完,被楼里这么多诗人骚客挑刺嘲笑时,又会怒不可遏,文心大崩,再没了心气儿…”
詹云仙站起身,一身绫罗绸缎,薄纱丝衣将其衬托的风情万种,曼妙绝伦。
“说到底,还是自身才华不够,一瓶水不响,半瓶水晃荡。”
“有才华、有见识的人哪里会做出这样不知面皮的事儿来?”
“拿来,我看看,又是什么样的拙词劣句?”
“酒中仙?”
“呵,好俗的署名!”
詹云仙接过手下婢女递来的纸张,只见上面洋洋洒洒写了三个词名。
但都只写了一半。
“呵!哪来的登徒子!连词都写不完,还花钱出丑?”
“他能出得起这丑我可出不起,叫他拿回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詹云仙的声音就猛然中断。
她看着纸上的墨迹,本来愠怒的俏脸此刻却满是震惊之色。
“等等!那送词的人在哪里?”
“快快请来,这银子我可以不要。”
“不,我可以出钱!”
“让这酒中仙前辈将这几首词保管好!”
詹云仙急得脸色酥红,妩媚不已。
“这样天上谪仙般的词我一定要第一个唱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