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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七章 若有来生,一定要相见!

此时此刻。

画面外。

广场上的所有人也都全部陷入了沉默之中。

任谁都能够看出林锋身上的那股伤心悲痛。

走的时候,小彩还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妖。

可是回来的时候,已经身死,只有一道灵魂体,现在更是连灵魂体都消散了。

小彩,那可是救了林锋性命,并且与林锋相守足足二十多年啊。

人非草木,孰能无情?

这换做任何一个人,都要发狂!

然而,此时却有人嘀咕道:“这昊天大帝果然冷血无情,与他相依为命足足二十多年的小彩死了,他竟然连一滴眼泪都没有。”

可他这话,并没有得到四周的半句回应。

甚至,不少人都没好脸色的瞥了他一眼。

这人莫不是个傻子吧?

不流泪,就代表不伤心悲痛吗?

这是什么智障?

倘若林锋真不在乎小彩的话,那日后怎么可能为了小彩,将九大妖域血洗!

当然,这开口之人其实也不是傻子。

他原本是想调节一下现场气氛,转移一下大家的注意力。

免得大家都在为林锋的际遇而感慨伤心。

为一个必杀的仇人而伤心,这算哪门子事?

可他把话说出来后,却发现根本就没有半点作用,反倒是招来了一顿白眼。

于是,他索性闭嘴,再也不说什么废话了。

反正林锋马上就要进入昊天神宫,开始他的种种恶行了。

届时,自然就没有人再会为林锋的遭遇而伤感了。

而端坐在王座上的霓裳女王,此刻也有些失魂落魄。

她呆呆的看着下方的画面,眼眸深处带着一丝伤感,口中更是不由自主的低声呢喃出一句话:“若有来生,一定要相见……”

这句话在她脑海中不停缠绕,将她的脑海搅得一片混沌。

但是,这句话却仿佛是刻画在内心深处一样,让她的记忆越发的混乱不堪。

甚至,她隐隐觉得,自己好像是忘记了什么,对自己至关重要,不可或缺的事情。

可究竟是什么事情,她却怎么样无法记起来。

这让霓裳女王感到极为痛苦,止不住的抬手,用手指揉了揉眉心。

画面内。

林锋彻底明白,小彩再也不可能回来了,她真的已经身死!

但林锋却并未为此落泪,哪怕是一滴都没有。

他只是面无表情的低下身子,将小彩留下的那颗本命灵珠缓缓拿了来。

将其紧紧捏在手心。

仿佛是在感受小彩最后的气息。

亦或是在给小彩的来生指引道路,找到他的道路。

足足一刻钟之后。

林锋才在旁边用手一下一下的挖出一个大坑,然后将小彩的本命灵珠埋了进去。

很快,一座小巧的坟茔,缓缓成型,矗立在那里。

小彩向来喜欢漂亮,林锋便特意去周围采摘了各种各样的鲜花,将那小巧的坟茔装扮的漂漂亮亮。

在做完这一切,驻足三息后,他这才一步步缓缓离开。

然而。

便在此时。

背后恍惚间又出现了小彩的身影,正在对他嫣然笑着摇手:“小乞丐,你要去干什么?”

林锋猛地回头。

可哪里有小彩的影子,映入眼帘的只是那座孤零零的坟茔。

坟茔四周的花儿,正在迎风展笑。

“天地不仁!”

“乾坤污浊!”

“恶人当道!”

“此去!屠妖除恶!”

一声长啸,自林锋口中陡然传出。

与之前的平静相比,这一刻的林锋,仿佛突然之间变成了一座喷发的万载火山。

霸道高昂的声浪,宛若滚滚雷霆一般席卷四面八方。

虚空扭曲,天地震颤,乾坤扭曲。

一股子君临天下,唯吾独尊的气息,自林锋身上陡然爆发。

轰!!!

整个天地万物,芸芸众生,仿佛受到某种不可违逆的召唤一般。

放眼望去,方圆万万里都沸腾了一般。

一条条长江大河掀起万丈巨浪,化作一条条万丈巨龙腾空遨游。

一座座巍峨山峰轰然作响,仿佛在响应某种神秘号召一般。

天空中更是雷霆大作,闪电密布。

而四周的虚空,更是剧烈颤栗了起来。

整个天地,仿佛成为了一片混沌。

…………

“魂融天地!!”

画面外的众人,在看到这一幕后,均是面色大变。

甚至,有人更是止不住的失声惊呼了出来。

之前,林锋本就在魂融天地,只不过被突然出现的小彩灵魂体打断了。

他们万万没想到,林锋会在这个时刻再次这么做。

林锋此时的状态,乃是心神最不稳定的时候,魂融天地就等同于找死!

难道……林锋真的疯了,要不顾一切了吗?

然而!

众人很快便发现了异常。

虽说这番天地震动,所呈现的种种迹象都符合魂融天地之状。

但林锋却并未被这天地之同化。

反倒是,仿佛这方天地收到了林锋的意志召唤一般。

“不对!”

“他这并不是在魂融天地,而是在凝聚天地法相!!”

“以山岳为骨,以龙脉为筋,以长江大河为血液,一日月星辰为穴,一万物众生之力为力量,凝练天地法相!”

这个时候,终于有人看出了端倪,一脸震惊和骇然的解释道。

昊天大陆上,武者凝练的法相种类多不胜数。

这些法相自然有着强弱高下之分。

譬如太阴法相这种至阴至寒的法相,就是修炼界公认的所有法相里面,排行前五的大恐怖法相。

但这个排行中的法相,还不是最恐怖的。

其实还有一些法相,根本就没办法将其列入法相排名之中。

这些极少数法相,被称之为禁忌法相!

而天地法相,便是其中的一种。

天地法相,便是以山岳为骨,以龙脉为筋,以长江大河为血液,一日月星辰为穴,一万物众生之力为力量,凝练出的一种法相。

此法相的终极奥义,便是以这方世界的天、地、万物、众生、来充当自己的法相。

天地即一方世界。

在天地法相面前,什么太阳、太阴、凶兽、神兽、不灭金身……等等诸多法相,那都弟弟,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。

这种法相,乃是传说中禁忌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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