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男生在我姐开的火锅店醉酒撒尿。
还拍照在网上炫耀,配文“小爷自制尿汤锅底,新鲜够味儿”。
姐姐说,男生17岁,还是未成年,别追究了。
我坚决反对,劝说姐姐尽早处理,严格追偿。
姐姐最终听从我的建议,曝光男生,更换锅碗,赔偿消费者,猛刷一波好感,生意蒸蒸日上。
可当我哮喘发作,急需用药的时候,她却一脚将我的药踢走,恶狠狠道:
“你这个恶毒的女人,连小孩子都不放过,活该去死!”
我这才知道,那个男生被曝光后不久辍学,终日酗酒,溺死在河里。
姐姐认为是我害死了他,应该用死来赎罪。
再睁眼,姐姐一脸焦虑:“茜茜,现在网上都传疯了,你说我该怎么办?”
我笑了:“他还是个孩子,当然是原谅他啦。”